关于启动小麦收购价格监测日报的通知
有关市物价局:
为贯彻落实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,及时了解掌握小麦收购价格情况,维护粮农切身利益,根据《安徽省重要时间段重要商品应急价格监测报告制度》规定,决定自2017年5月23日起,在全省小麦产区启动收购价格监测日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上报周期及方式。5月23日起,小麦收购价格实行监测日报。相关市负责将本地县(市、区)上报的2017年新麦市场收购价格汇总、审核后,于当日上午11点前通过安徽省价格监测预警应急平台上报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局。
二、监测内容。粮站(收储企业)、粮食加工企业采集当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新小麦收购价格,经纪人采集混等新小麦收购价格。若采价日新小麦未开镰、未开秤收购或收购期市场交易结束,各地可在价格栏填“0”,并备注说明。
三、做好工作指导。相关市要加强对本地县(市、区)价格监测工作指导,指定专人负责采集和上报,确保小麦收购价格监测数据上报及时、真实、准确。新小麦收购期间,要加强市场巡视和数据审核,对小麦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,要及时深入收购站点核实,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。省价格监测局也将适时赴各地进行工作督导,了解掌握各地小麦收购价格情况。
安徽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局
2017年5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