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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价格监测质量的通知

日期:2016-06-30作者:安徽价格监测网来源:安徽价格监测网阅读次数: 字体:[] [] []

皖价监测监〔20165

 各市、有关县(市、区)物价局:

近年来,在全省价格监测机构及人员的共同努力下,我省价格监测质量总体情况较好,考核成绩一直位于全国前列。但是,今年以来,少数地方监测机构报送的数据出现错报、迟报、漏报等现象,严重影响我省价格监测质量在全国的考核成绩。为切实改变这种现象,进一步提高监测质量,确保在全国排名不滑坡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落实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,在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上下功夫。

按照《安徽省商品价格采集审核规范》的要求,在采集价格数据时坚持做到一看、二对、三比较,认真核实数据,确保数据准确。一看就是要看清标价牌上注明的计量单位、价格形式。二对就是逐一核对标价牌与采价表的内容是否相一致。三比较就是将采集来的价格与上期的价格进行对比,发现异常情况,及时报告。各地要严格落实监测报告制度规定,增强工作责任心,严防错报、迟报、漏报等现象发生。

二、加大市场巡视力度,及时上报价格动态信息。

按照《关于加强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坚持分时段、分品种开展市场巡视,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反映市场情况。在动态信息反映上,监测人员要做到四勤,即:脑勤、腿勤、嘴勤、手勤。一是脑勤,监测人员要及时捕捉市场信息,了解市场动态,总结分析市场趋势,为做好市场价格分析打基础。二是腿勤,监测人员除对日常监测数据进行汇总、加工、分析,从中提炼出价格动态情况外,还要定点定时对监测外的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和巡视。三是嘴勤,经常询问市场行情,遇到有价格波动时,多询问几个市场,多问几个经纪人,多了解些情况,确保掌握准确的市场价格信息。四是手勤,对价格有波动的品种,价格监测人员要全面了解情况,及时进行分析,第一时间上报市场动态。

三、加强与监测点联系,促进监测质量提高。

价格监测机构人员要加强与监测点联系,不定期深入到监测点指导工作,帮助建立采报价制度,健全价格监测台账,落实专职或者兼职采报价人员,督促价格监测点提供的价格监测数据务必及时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通过现场指导,及时了解价格监测点情况,解决具体业务问题,促进价格监测质量进一步提高。

四、严格队伍管理,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。

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监测工作,提高对价格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不断加强监测队伍管理,及时补充有一定专业知识、综合素质高的年轻骨干力量。价格监测机构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监测报告制度、考核办法、巡视制度等文件规定,在提高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,更好地指导监测点工作开展,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及全省价格监测任务。

 

 

 

安徽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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